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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前这条小路很窄,仅能容纳一个人通过。
它夹杂在荒草中,旁边是郁郁葱葱的大树,就像是被人用脚给踩出来的。
现在是在两座雪山间的鞍部。
路面很倾斜,刚刚最难爬的地方已经过去,如今不用费什么力起就能下山。
不远处隐约能看到一栋小屋,全部用湖边石头砌成。
做工很粗糙,但却很结实的样子,周围是一圈用木头围成的篱笆,大约有三米多高。
男孩见到有群驼鹿正在湖边喝水,雄性驼鹿头上大角非常锋利。
再看看屋子旁的木栏杆,大概就知道这是为什么了。
格罗佛慢慢放低了身子,手搭在腰间枪上,示意众人别惊动它们,
慢慢向旁边那条由雪水融化而成的小溪走去,它刚好经过木屋的后面。
两岸是鹅卵石,空旷地带可以看到四周,见并没什么危险,查理斯警探这才跟着前辈放下。枪套的搭扣还开着,随时都能拔出来。
大概是怕他们受到惊吓,格罗佛回头笑了笑:“这个季节食物并不短缺,野兽都在深山里,我只是觉得小心点好。”
说完叹了口气,直起腰用手往后锤锤,感慨道:“十几年前我也在这里做过护林员,不过时间不长,只有半年而已。当时走这段路很轻松,现在不行了。”
查理斯深感赞同,歇下来浑身都酸。坐了一年办公室,当年在警校里学到的,已经全都还回去了。
倒是韩千山他们没什么事,都没带包裹,一路走来像是游山玩水。
更无语的是连小男孩都很有精神,七岁孩子走了半小时山路,查理斯想到这里捂脸泪奔。
一行人沿着小溪绕到窗边。
老警探抬起手臂,往装着护栏的窗户上敲敲,屋里响起了女人说话声:“是谁在那里?”
伴随女人说话,还响起一阵猎枪上膛声响。
老警探回话到:“是我,格罗佛。”
一阵沉默,屋子的后门突然被打开。
出来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皮肤很白,脸上架着副黑框眼镜,正往外走去打开围栏。
侧开身子让他们进来,女人对着格罗佛问道:“这些是?”
“就是他们发现那些偷猎者的。”
“这位是韩还有他的儿子,黑人小伙是马丁内兹。”说完拍拍年轻警探的肩:“这是我的同事,查理斯。”
女人对他们伸出手:“阿什莉,你们好。我可是有好几个月没看到这么多人了。”
“哇,男孩,这不是bbq吗?它可真喜欢你,快进来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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