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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郎轶正与一伙黑衣人鏖战。
这些人有备而来,夤夜来到他的私宅里,翻墙而入。
先杀了两个值夜的老仆,顺利摸到了郎轶的书房。
郎轶听见声响,索性坐在椅子上,以逸待劳。
“阁下何人?”
甫一交手,郎轶就察觉到对方应该是江湖中人。
为首那人哈哈大笑:“少废话,爷爷我就是取你狗命的人!”
招招狠辣,都是必杀技。
闻言,郎轶亦不再开口说话,专心对敌。
来人一共四个,彼此行动之间,看起来颇有默契,估计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买凶杀人的勾当。
郎轶看准一个空子,佯装站立不稳,引得其中一人轻敌,贸然上前。
却趁对方暴露出破绽的一瞬间,猛地一脚踢中喉骨。
那人应声倒地,双手下意识地捂住咽喉,两眼圆瞪着,嘴里“嗬嗬”直响。
但他的喉骨却被踢得粉碎,只能这么痛苦死去。
眼看同伴已死,其他三人攻势更猛。
墙上悬挂着一把宝剑,郎轶飞快抽出。
有兵刃在手,他如虎添翼。
“呔,你这阉狗倒也有两把刷子!”
又交手了百来招,其中一人力竭受伤,不由得恨声狂骂。
他们之所以接下这个任务,除了客人肯出高价,也有想为民除害的想法。
郎轶在民间简直就是玩弄权术的代名词,是百姓眼中的大奸臣。
这些江湖人士更是对他不齿。
郎轶冷笑,剑芒滑过,掠出一片血花。
刚才骂人的,转瞬间没了气息。
片刻就失去两个同伴,剩下二人出手愈发狠辣。
三人从书房一路缠斗到了耳室。
耳室狭小,难以施展。
这两个杀手走的都是大开大合的路子,在小小的耳室里难免有一种束手束脚的感觉。
郎轶则不同,他身形灵活,又极其敏捷,长剑在手中如一道白练。
寒光游走之间,又砍下一人的手臂。
“啊!”
那人惨叫,但很快就被捅穿胸口,无法再发出声音。
一蓬血花炸开,溅了满墙。
四人中的首领一看不好,连忙后撤。
他是喜欢金子,但更喜欢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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