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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我只要骑兵(第3页)

杨慎到达云南以后,并没有因为被谪戍而消沉,而是经常四处游历,观察民风民情,还时常咏诗作文,以抒其怀。杨升庵在35年的放逐生涯中,多次回四川并经过沪州。

《临江仙》初稿写于泸州(江阳),灵感产生于泸州码头。

这里虽然不是沪州,也非长江。但河水流过平坦之地,视野开濶,令人心旷神怡。

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过他用孙传庭比喻自己,可不太妙。

原历史上孙尚书虽是进士出身,兵部尚书,为崇祯帝守潼关,被逼出战大败身亡。

本时空孙尚书没死也退下来了。

「在下山野出身。何敢与孙尚书这般人物比较。陈大人过了过了。不敢当不敢当。」王小龙:「在下给孙大人提鞋都不配!若有机会,在下还要去拜见孙大人,向他好好请教呢!」

陈永福捧哏,总不好怼人家。而且他也尊重历史上这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历史人物。只好谦卑地回了几句。

陈永福却喜道:「下官他日回西安,定为王大人引见。」

私宴上自然又是美女与美酒,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王大人,下官收养了几位良家小姐为义女,都是处子之身,今夜可以侍候大人。以后带回西安,为大人磨墨暖床。」

明代表面上禁止蓄奴,但官员改为收养义子义女。

义子便是私兵。义女们私底下便是侍候取悦客人的妾婢身份。

饭后,一千両黄金盖着红巾送到王小龙眼前。

「王大人,这里小小心意。」陈永福笑脸迎人:「下官平生最敬重英雄,希望王大人勿要拒绝。」

闯军风气败坏了。

历史上没听说陈永福有像明末一批好财军官如左良玉之流那般到处抢掠民财。

但自己身边的高杰出身贼兵,手下也不干净。

陈永福入了伙,不管是自污或是同流合污,吴军把他放到潼关这个重要关口大门,手下自然便学会了吃拿卡要。有余财的逃难百姓,在急于进关求生的情况下,也自然会学会自动进献财皂。

所以,陈永福父子拿到的是一个肥缺。

看来,吴军还是个坚定的大汉民族主义者,单看他真正重用的高杰和陈永福,在原时空的历史上都是坚定的抗清大将,在抗清大业上至死不渝。

陈永福投降李自成后,在李自成兵败一片石大撤退时,固守太原扺抗清兵时战死。

高杰降明后,与黄得功、刘泽清、刘良佐合称南明四镇。后领兵北伐时,遭降清的睢州总兵许定国诱杀。为何要杀他,肯定是高杰不愿降清了。

反倒是赵军这小子却是个民族大融合论支持者,喜好抄清代诗人的诗又记不清楚,又鼓动吴军迎娶大玉儿,主张联清抗蒙。

这人主持西安地区改革开放工业化,但其实是儒家文化支持者,认同西方科技乃奇技淫巧,甚至引导人类文明走向灭亡。

「只有我中华文明文化五德轮回,入华夏则华夏之,才是有可延续性的人类高端文明。」赵军曾经不只一次在王小龙耳边滔滔不绝地排斥西方文明:「根据西方的圣经记载,这个西方文明注定是要进入末日的。咱们虽不至于学非洲亲戚无为至赤身露体与野兽共存,但也不必赶搭进西方文明的末日列车。洋为中用,科技只是手段,儒家学说天下为公、讲信修睦,以进入大同社会,这才叫中庸之道。」

王小龙心想:「难怪两人虽是同一连队兄弟,面和心内却有异心。莫非正是人们说的“屁股决定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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