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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他就是王洛?我听说过他,在华夏文学上的造诣极深,善写诗词,甚至有人成他为小王维呢。”
“……”
年轻人的身份一爆出,拍卖场上立即便是出现一阵喧哗。
在如今这个浮躁的年代,很少有人能够静下心来研究华夏的汉语文化,文人越来越少,所以就更加让人们觉得不容易。
这个叫王洛的年轻人,看起来不过二十岁出头,竟然就出版过不少文学作品,的确称得上才子。
自古才子配佳人,此时,不少人心中竟然升起王洛和洛倾城很是般配的想法来。
“不知在下是否能够打动倾城小姐的芳心呢?”王洛满脸自信的问道。
虽然这首诗他只是花了很短的时间做出来的,但不管是通俗度,还是辞藻的华丽程度,都恰到好处,内容也还算过得去。虽然禁不起高手的推敲,但震慑住这些商场上精英但却对文学一窍不通的门外汉却是绰绰有余了。
洛倾城抬起头,嘴角挂着一抹淡淡的笑意,接着,朱唇轻启,开始吟唱:“
茶树花来茶树根,
得不到来得不到。
太阳出来万物生,
远来近来莫相问……”
那让人酥麻的嗓音,再加上美妙的古筝之音,立刻产生了绕梁三日的感觉,尽管,在场许多人都不知道洛倾城唱的是什么。
唯有那名年轻人,神色大变,脸色更是显得有些苍白。
许久,轻叹一声,道:“倾城小姐的文采,在下望尘莫及,是在下献丑了。”
说完,竟然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拍卖场、
文人都有文人的傲气。
王洛仗着自己在文学领域的成就,想要卖弄一番,结果没想到洛倾城的文学造诣,丝毫不属于他。
而且洛倾城用的时间比他还短,他还思索了,可洛倾城是直接开口吟唱,还配上了音律,这才是真正的信手拈来。
在内容上,更是远胜过他。
洛倾城的诗,更加的朴实,更加的有韵味,更加的有内涵,就连他,都是细品之后才读懂了洛倾城这首诗所要表达的含义。
可这还不是最打击王洛的地方。
最打击王洛的是,这首洛倾城信手拈来的诗还是一首藏头诗。
将这首诗的每一句的第一个字连起来读,就是:“茶(差)得太远。”
一个文人,却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被一个青楼女子给打败,那绝对是非常丢脸的事情,怪不得王洛直接离开了拍卖场,因为没脸再留下来了。
“什么,王洛竟然承认文采比不上洛倾城?”王洛离场,让许多人都瞪大了眼睛。
“可我觉得王洛的诗挺不错啊。”
“王洛的是不错,可洛倾城的诗的确更胜一筹,你们把诗的每一句的第一个字连起来读试试看?”有人看出来端倪。
“茶得太远?那不就是差的太远么?”
“天啊,看来洛倾城在文学方面的造诣也很高啊,王洛还是用了时间来思考的,说不定在台下就已经写好了,可洛倾城,却是真的信手拈来,当之无愧的才女啊!”
能歌善舞,文采还这么好,众人看向洛倾城的目光再次充满了爱慕。
这样的女人,要是能够娶回家,绝壁要幸福死。
然而,若真是想娶洛倾城,还得面临一个巨大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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