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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阿勇,是寨子里最勇猛的男人……”看得出来,卓玛对阿勇很是情深意重,而且充满了崇拜,在说起阿勇的名字时,眼里不由自主的便是流露出了自豪的神色。
听完卓玛的讲述,林诗妍的眼睛不禁有些湿润。
原来,在弉区有一个非常特别的习俗,男人在向女人求爱的时候,会去山里猎杀一头猛兽,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勇猛。
不同的人,会选择不同的猛兽。弱一点的男人,就会猎杀野猪、野鹿、野牛。强壮的男人则会选择野狼、黑熊等猛兽。只有最强的男人才会选择豹、虎、狮子等超级凶兽。
选择的猛兽越高级,越能证明自己的勇猛。
在与野兽搏斗的时候,不能使用弓箭等远程攻击武器,更不能使用陷进,必须是用匕首进行近距离肉搏。
为了证明自己是寨子里的第一猛士,阿勇猎杀的对象是一头猎豹。
然而,阿勇并没能战胜猎豹,反而成了猎豹口中的食物。
虽然在林诗妍看来,这种习俗并不科学,甚至可以说是愚蠢。毕竟一个男人强不强大,并不在于他能不能猎杀多么厉害的野兽。可当她听了卓玛的故事,心中竟然也浮现起了一抹期待,会不会也有哪个男人为了她愿意与世界上最凶猛的动物搏斗呢?
“卓玛姐,你别难过了,你会找到更好的男人的。”林诗妍握住了卓玛的手。
卓玛露出一抹悲伤,“按照弉族习俗,我的下一个男人,必须要能战胜猎豹,否则我这一辈子,也无法再嫁人了。”
林诗妍闻言微微有些发愣。猎豹是何其凶残的动物,奔跑速度更是号称百兽之最,如果可以使用陷进弓箭,还有猎杀的可能。可若是只用匕首,那简直与送死无疑。
就连号称第一勇的阿勇,都成了猎豹口中的食物,试问,还有哪个男人原以为了一个寡妇去冒那样的险?
死了男人不说,还有可能一辈子嫁不出去,卓玛的命运,的确是有够悲惨的。
再看自己,只不过是嫁了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罢了,比起卓玛,已经好了无数倍。而且,那家伙虽然总是喜欢惹她生气,但有时候,却又让她着迷。
比如在民政局的那次,比如堵着门非要让她吃饭,将她霸道的举到空中……
弉族的山区非常的富饶,随处可见各种动物。
兔子,野猪,梅花鹿,应有尽有。
弉族的男儿个个都是神射手,例无虚发,很快,众人身上便是挂满了战利品。
王大东也略微的展示了一下箭法,三支箭,射中了一只野兔,一头野猪,还有一条野狐。
“扎西兄弟,你的箭法真好。”弉民们竖起了大拇指。
“强巴兄,你的箭法也很好。”王大东笑着回赞道。
“今天的猎物差不多够整个寨子吃三天了,扎西兄弟,我们回去吧。”
一行三人,准备打道回府。
突然,在前面带路的强巴停了下来。
“强巴兄,怎么了?”
强巴指了指前方,脸色十分凝重。
只见,在三人前方百米开外,一只全身布满斑点有点像猫的动物正缓慢的走着。
那并不是猫,而是一头猎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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