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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伦斯静静地坐在一个树桩上,眼神空洞地凝视着远方,他的脑海里不断浮现出与她在一起的每一个瞬间。
其实那天送护腕并不是他第一次遇见她,在他一年级去对角巷买东西那天,他们就相遇过,只是记住的人只有自己。
那时候的特伦斯才刚刚要进入霍格沃兹,于是他和德里安一起前往对角巷购买一年级需要的课本。
当德里安去二楼寻找课本时,特伦斯则留在一楼挑选自己感兴趣的小说尽管他家并非纯血圣族,但他们并没有对麻瓜小说产生强烈的厌恶之情。
相反,他的母亲挺喜欢这些麻瓜名着,而特伦斯本人也觉得它们十分有趣,正当特伦斯专心致志地寻找一本书时,一个女孩突然跑进了店里。
她一进门就直奔这边而来,并对身后跟着的人喊道:“哥,你答应过我今天要带我来买书,让我随意挑选,你可不能反悔哦!”
女孩的哥哥扬起脸,笑着回答道:“放心吧,我会说到做到的。”
听到这句话后,女孩满脸欣喜若狂地跑到特伦斯所在的区域,精挑细选出好几本自己心仪已久的书籍拿在手中。
这些书无一例外,都是特伦斯曾经阅读过并且非常喜爱的作品,这让特伦斯对这个女孩顿时心生几分好感。
而且她的外貌特征明显是一个典型的华国人长相,令人印象深刻。
看着女孩手中的书越堆越多,特伦斯不禁心想:要不要过去帮帮她呢?正好借此机会认识一下她。
然而,就在他刚迈出一步时,女孩手中的书居然全都飘浮起来,整整齐齐地紧跟在她身后。与此同时,特伦斯还感受到了一股类似于魔力的奇特波动,但他并未看到女孩使用魔杖。
甚至从外表来看,她年纪尚小,恐怕连购买魔杖的资格都没有。如此年幼的孩子竟然能够施展无杖魔法,这种强大的魔法实力当场就让特伦斯感到无比震惊。
也就是在那一刻,特伦斯牢牢记住了她的脸庞,记住了她哥哥喊她的名字——梅维丝。
在那天,他就认识这个叫梅维丝的华国女孩了,只不过那时候,他还不知道自己未来会与她有这么多交集,只是单纯地觉得她很有趣。
后来,他们在休息室相遇,他会选择帮助她捡起来散落的书本,就是因为记得她。
而当她焦急地送来了护腕,担心的问他有没有来迟时,他的内心就像平静的湖面被一颗石子激起涟漪般,泛起层层波澜。
她不仅有着与他相同的兴趣爱好,还是个魔法实力强大性格活泼的女孩,或许在那时,梅维丝就走进他的心里了。
自从认识她之后,特伦斯就经常和她说话,无论是在霍格沃兹的走廊上、图书馆里,还是休息室或大厅里。
每当遇见她,他都会跟她打招呼,并尽可能多地与她说话,因为他发现女孩的思维真的很活跃,同一本书同一件事,她总能发现一些和别人不一样的关注点,这让特伦斯感到十分新奇。
慢慢地,特伦斯发现自己开始期待每天能见到她,听到她的声音,看到她的笑容。这种感觉让他感到既新鲜又兴奋。
仅仅过了几周,他们的关系就已经非常要好,每次远远看到他,女孩都会兴奋地向他挥手示意,而他也会因为这个开心一整天。
德里安知道他喜欢梅维丝后,就经常想方设法为他们创造更多相处的机会,很多时候,德里安甚至会替他挡住那个赫奇帕奇的迪戈里。
但是他一直都怀疑德里安认为的对手是错的,因为他觉得梅维丝身边的马尔福更危险。
而德里安的解释则是从小的朋友这样也正常,这不是爱情,而且马尔福在他们那群人里面感觉就是比较幼稚的那个,她只是在哄小孩子而已。
可女孩明明对马尔福格外的偏爱,不管他怎么样,女孩都不会反对或者生气,永远迁就永远偏宠,所以他还是更相信自己认为的。
比如她一年级在休息室里变脸那次,一开始她和特伦斯在沙发上看书,看到一半突然跑去宿舍说要拿点东西。
期间马尔福和其他人一起回来了,他们看见特伦斯就知道无忧肯定是坐在他那边,所以也坐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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