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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子:
你一个妇道人家,在家里扶老养小,辛苦了。
我在岩陲要塞这里过得挺好的。整天只是骑马训练,并没什么仗要打。娘子不用太担心。
不训练时我一直想念家乡、想念家人、也想念娘子你。想念你乌黑的长发,白嫩嫩的小脸,香喷喷的……”
你妹!
任宁颤着手,一字不漏地把沙鸥的话写了下来。
好半天过去,在后面同僚杀人般的目光中沙鸥想了又想,终于憋不出话来,这才点头谢过任宁,示意他结束。
任宁松了口气,古怪地看了他一眼,麻利地收尾。
真没想到大庭广众之下,沙鸥这样一个面目狰狞的糙汉子对自家老婆说起情话来甜得能腻死人。
害得他写着写着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差点连毛笔都捏不住。
或许是沙鸥开了头,后面的骑兵无论长得牛马高大还是瘦骨如柴,写信时说起情话来一个比一个骚,一个比一个浪。
任宁叹为观止,连连感慨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前世时他看过一些综艺或电影。
那里的将士写家书时都是幽幽来这么一句“七尺之躯已许国,再难许卿”。
哪有眼前这些家伙那么浪。
好几人过去,终于轮到了顾大头。
他个人还没成亲而且父母双亡,因此收信人是他胞弟。
起点素来有孤儿院之称,小说开头通常都是父母祭天,法力无力。顾大头这可是妥妥的主角模板。
因此,他的家书比前面那些骚骑要严肃正式得多。
只是收信人直接让任宁破功。
“狗二弟,你身子还好吧……”顾大头这样开头。
扑。
任宁一口茶水喷了出来,“大头,你胞弟叫什么来着?我耳朵有点瞎,没听清。”
顾大头一愣,茫然答道:“他啊,叫顾二狗。怎么啦?”
任宁哑然,“这名字……”
嘿嘿。
顾大头习惯性地摸着锃亮的脑袋。
“小弟出生那年,我老家那边发了大水灾。爹娘被主家逼着上了河堤堵缺口,结果再也没有回来。我带着小弟跑到附近的山上,这才活了下来。”
“大家都说贱名好养活,加上我也不认得什么字。刚好旁边有条饿急了的瘦狗想咬我们。于是我就给小弟取了这么一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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