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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念荒把头放在了向春生的肩膀上,怕这具小身板会散架。
他谨慎又克制地把头靠在向春生瘦弱的肩膀上,汲取她身上的气味,感受那源源不断的生命力,他那疲惫的心脏才会有片刻安定。
很好闻,像是人在极度饥饿时吃下的第一口大米饭,咬下第一块小面包。
蜷缩在衣领处的发丝钻了出来,向春生的脖颈侧很敏感,别人一旁就会起应激反应。
“喂,陈念荒,别把眼泪擦在我的,衣服上。”向春生就是无敌破坏王。
他的头简直巨无敌重,她完全坚持不住。
“向春生,你是要硌死我吗?”陈念荒也没比她好多少,“也该长点肉了。”
她肩膀上突出的骨头简直就像刑具。
陈念荒没敢把所有的重量都放在她身上。
向春生只觉得自己的脖子好痒,伸出手指把他那颗毛茸茸的脑袋推开,成功获得了陈念荒一个哀怨的眼神。
在所有人的眼中,他好像受到了上帝的偏爱,一切好事都会顺理成章地发生在他身上,哪怕他反抗地做了很多离经叛道的事也会被他人的视线合情合理,这算是一种幸运吗?
向春生一直以来能看到他游刃有余、无懈可击的样子,似乎什么问题在他面前都不棘手,都能解决。
人会是一直坚强的吗?
以前的向春生不得而知,她只知道眼前的这个人有点敏感、有点神经质、有点任性、极度缺乏安全感,喜欢她喜欢到资不抵债。
向春生脸上的笑容有些意味深长。
她觉得自己某种程度上也是个卑鄙的人,喜欢看他破碎看他凌乱,看他瑟瑟发抖蜷缩在自己怀里。
如果生命崎岖难堪,那就让它枝枝蔓蔓,不必修剪。
陈念荒的眼里一直都有一个完整且清晰的向春生,他并不介意撬开自己,让自己在向春生眼中更加具体。
他一直喜欢春天,因为那是一个不必收敛的季节。
“我想哭。”
“时间过得好快啊。”
“真的好快,一下子就只剩下九十九天了。”
“校徽上的我,好傻。”
但她还是会拿起校徽一遍遍看,因为上面印着的是刚刚入学,准备以高冷人设面对大家的宋写宁。
过了那么多年,站在国旗下的她还是会忍不住和身边人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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