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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番外 以血为誓十四(第2页)

他不信,他想他信,他信了,他反而不敢信了。

慕容清音看他傻傻地模样,轻叹一声,又揉了揉容易的头发:“我这么好看,又这么好睡,你喜欢我,不也正常么。”

说到后面这句,他自嘲地笑了笑。

容易愣了愣,伸手环住慕容清音的腰:“清音,我或许是见色起意,但是我现在是认真的。”

“好,你是认真的,我看你表现。”

慕容清音笑容清浅,似喜似嗔:“容易,但是无论如何,我和你之间都有永远无法越过的鸿沟。不说别的,你我寿命不对等,就是最大的鸿沟。”

“不过,我现在不想那些。”

他笑得轻松,抬手勾起容易的下巴:“我是个庸俗的人类,只想及时享乐。所以,哪怕是十年欢愉也够本了。”

容易愣愣地看着慕容清音在自己唇上按下一吻,忽然扣住慕容清音的后颈,迫切而又热烈地回吻了上去。

这是他的人,从头到脚,里里外外,都是他的,他不要放弃,无论什么时候。

慕容清音也热切投入地回应着。

这么漂亮的血族少年为自己所迷醉,他当然高兴。

别说十年,就是十天,也是他赚的。

毕竟,他去哪里找这么高质量的伴侣呢?

便是娱乐圈,怕也找不到。

两人在办公室里热切拥吻,最后顺理成章的清空了桌面……

慕容清音从来不是纵欲的人,也最是守规矩。

若是从前有人告诉他,他会爱上个小怪物,并且和他日日春宵,慕容清音是无论如何也不会信的。

可是如今,他信不信不重要,该做不该做的,他都做了。

像这种在办公室纵欲的事情,着实不符合他从小受到的教育。

可是他喜欢。

这种有悖他的道德感的刺激,让他更加喜欢。

无论他怎样的天纵奇才,怎样的年轻有为,可是骨子里,他也不过是个普通人类。

是人类,就会喜欢享乐,就追求刺激。

越是受到了严苛教育的人,越是道德感高的人,当他触底反弹的时候,便越叛逆。

比如现在的慕容清音。

他偏要喜欢男人,偏要喜欢非人类,偏要在最严肃的地方,做最快的事情。

这祖宗就刚刚好,可以满足他对爱情的一切幻想,也可以陪他体验各种新鲜的花样。

主动的慕容清音,比平日里端着的慕容清音,更能挑逗容易的感官。

容易愈发投入的讨好着自己的爱人。

清音,他的宝贝,他沉寂了三千年的生命里,唯一的爱。

只有和他在一起,容易才会忘记,自己如今已经算个怪物了。

他会觉得自己仿佛还有心跳,仿佛还有热血……

他才能重新找到自己当初作为人的时候所拥有过的感情……

他现在更加确定,他爱他,爱这曾被自己调侃为香辣鸡腿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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