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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晌在桌上环视一圈,“我姐说过,平时越冷静聪明的人,谈恋爱越疯,所以那种爱装深沉太心机的不能找。”
这话不摆明了骂霍峋。
不过事实证明,霍峋的确是条咬人不叫的疯狗。
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倘若他的对手不是古板到以体罚为金科玉律的霍峥,恐怕也不至于这样凄惨地被拎出去。
但没办法,和霍峥这样的武夫,打架是打不过他的保镖,讲理也讲不通这新时代的自由。
当然,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只占了霍少爷聪明至极大脑的一点点地方,剩下的地儿,那自然都是郑秋白。
原来爱情就是一种怪病,霍峋只要想到这个人,在杂物室这狭窄痛苦的环境里,也能笑出来了。
哪怕霍嵘骂霍峋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霍少爷冷静下来后,也不再被他的恶语相向影响半分心情。
自己可不是癞蛤蟆,而且天鹅肉早已经落进他嘴里了。
郑秋白吻过他。
那时刺激的一切都清晰刻在霍峋的脑子里,他这脑袋,交易厅大屏上的数字扫一眼都能记上三四个月,有关郑秋白的一切,他自然这辈子也不会忘。
所以他确定以及肯定,他和郑秋白之间第一个不是单纯亲嘴皮子的深吻,是对方发起的。
郑秋白吻了他。
倘若一点不喜欢他,需要吻他吗,需要吻的那样深,那么用力吗?
做金融的人,多少都有点通病,他们需要精确的数据和靠谱的消息来佐证自己得出的结果,进而做出决策。
于是禁闭室里这点时间,霍峋就像是个侦探,慢条斯理在记忆里搜寻郑秋白爱他的证据。
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
不喜欢他,会一开始就默默找人保护他吗?
不喜欢他,会对他那样恶劣态度都好言好语笑脸相向吗?
不喜欢他,会带他回家,给他买钱夹买衣服,帮他找工作,帮他出气,培养他待人接物的能力吗?
最重要的,郑秋白不喜欢他,会为他牺牲到展露那个隐藏在流言里的秘密吗?
亲眼看到那处残缺的霍峋其实有惊讶,但随即他就觉得合理了。
从命运的角度看,郑秋白这么完美的人,总要有点不同,才显得上天公平。
再说,见多识广的霍峋也不觉得这样的郑秋白是怪异残缺的。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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