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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
这一片环境显然经过精心的打理,草木清空,周围撒着驱兽粉,一群身穿锦衣的人走来走去,看见秦昱出现,急忙警戒。
蔺剑奴就坐在警戒线之中,盘坐一个蒲团上,白衣负剑。
她的旁边围着一个男人,正不断地说这些什么。
“蔺姑娘你是不是受伤了,我这里有上好的疗伤药。”
“你饿不饿啊?等会儿咱们料理雷蛮牛的前肩肉如何,口感柔软,肉味最浓,还伴随着丝丝雷电的麻痹,吃一口就回味无穷啊。”
“你我在此相遇,真是有缘分啊,既然如此,不如我们之后一同上路如何?”
“什么?你在等人,等……那个秦昱?”
“没事没事,这是应当的,既然如此,看在蔺姑娘的面子上,让秦昱也一起吧。”
“我跟你说啊,野外睡觉可不能含糊,必须得用养灵蚕丝做的睡袋,不但能聚集灵气,还能美容养颜……”
……
叽叽喳喳,秦昱一看就笑了,蔺剑奴性子清冷,不喜言语。
那个男人一直说这说那,想取悦佳人,却起了反效果,让蔺剑奴烦不胜收。
于是看到秦昱出现,一直没什么反应的蔺剑奴突然起身,走过来,搀扶住秦昱:“公子,你来啦。”
“嗯。”
见蔺剑奴搀扶住自己,秦昱并无不满。
想必她一是想要表示与自己的亲近,摆脱麻烦,二是看到自己气喘吁吁,有些担心。
这只是一个很自然的动作。
但是看在那个男人眼里,却让他闪过一丝寒芒,不过很快掩饰过去,脸上堆起笑容,冲着秦昱走过来,抱拳说道:
“幸会幸会,在下郑功伦,见过秦公子。”
“方才我还和蔺姑娘说到你,既然相遇,那就同行,如何?”
将其神色变化看在眼里,秦昱不动声色,却在脑海中回忆起“郑功伦”这个人。
貌似是蔺剑奴的追求者,家世显赫,父亲是七十二城之郑城城主,三重天高手。
而他本人,也极有天资,一直是郑城第一人杰。
只不过在进入原始森林前,被人挑战落败,这才不得不进入原始森林。
前世的时候被蔺剑奴严词拒绝之后,深受打击,之后,秦昱就没了关于他的记忆。
不足挂齿的小人物。
但就目前而言,还是进入原始森林最强大的顶级人杰之一。
想到这里,秦昱急忙笑着回应:
“相遇就是缘分,既然郑公子邀请,那我就不客气,借一借郑公子的势了。”
心中却是冷笑:
呵,想要抱得美人归?不自量力!
也罢。
总归有些用处,这两日,就暂且充当免费保镖吧。
说话之间。
两个男人相视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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