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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的冬天,我出生在集安,那个被群山环抱的小城。”
“我父亲是机械厂的工人,母亲则是评剧团的红角儿,家里的日子虽不富裕,但充满了欢声笑语。”
“然而,命运弄人,四岁那年,母亲患上了严重的肾病,不得不离开舞台,四处求医。”
“而我,也开始了寄人篱下的生活,连学前班都没能上成。”
说到这里,大鹏眼神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忧伤,但很快又被坚定所取代:
“记得小学开学的第一天,全班合唱《上学歌》,只有我,像个局外人一样,站在那里,一句也唱不出来。”
“那一刻,孤独像种子一样,在我心里生根发芽。”
“从那以后,我就渴望被看见,被听见,被认可。”
李吉听得入神,不由自主地问道:“那后来呢?”
大鹏继续说道:
“从那以后,我就像个小疯子一样,学武术,拉小提琴,画漫画,说相声,只为了能让自己变得不一样。”
“但真正让我迷上摇滚的,是那把吉他。”
“初一寒假,表叔带回一把吉他,虽然弹得不太行,但我却像被雷击中了一样,从此爱上了它。”
“我用一年的压岁钱,换来了属于我的第一把吉他。”
“集安太小,找不到老师,我就自己学,躲在厕所里练,因为那里有回声,让我觉得自己的歌声特别好听。”
“那时候,我甚至练就了在马桶上练琴的‘绝技’,以至于后来,不抱着吉他,我都觉得不自在……”
说到这里,大鹏自己也笑了,是一种带着苦涩却又无比珍贵的回忆。
“随着吉他技艺的提升,我开始尝试写歌,上大学前,我已经写了上百首。”
“第一首叫《秋天是用来分手的季节》,就是十六岁那年,我决定举办演唱会前写的。”
“那时候,我就想着,如果能在家乡的小城里,开一场属于自己的演唱会,那该多酷啊!”
“于是,我真的这么做了,1997年的夏天,我在集安,那个几万人口的小城,举办了我的第一场演唱会。”
“那时候,所有人都觉得我疯了,但我知道,只有尝试了,才知道自己行不行。”
大鹏眼神里闪烁着光芒,那是一种对梦想的执着,对未知的渴望。
李吉听完,沉默良久,最终缓缓开口:
“大鹏,你的故事,比任何剧本都要精彩。”
在一个几万人口的小县城,一个高一的学生,要办一场演唱会,这听上去简直比《缝纫机乐队》的情节还夸张。
李吉的目光显得格外深邃。
他沉默片刻,仿佛在斟酌着每一个字,最终缓缓开口:
“大鹏,你当年那场演唱会,到底是怎么搞起来的?”
大鹏闻言,嘴角勾起一抹得意的笑,眼神中闪烁着回忆的光芒:
“哈哈,第一步嘛,那当然是得有自己的乐队啊!”
李吉的眼睛瞬间瞪得滚圆,难以置信地问道:
“你有乐队?什么时候的事?”
大鹏笑得更加灿烂,阳光般温暖:
“嗯,那时候我确实是组建了一个,说起来还挺有意思的。”
大鹏眼神飘向远方,仿佛穿越了时空,回到了那个激情燃烧的岁月。
“那是1997年的夏天,一开始啊,我就是个光杆司令,啥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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