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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这种地方,花花确实能算是稀有品种。
而且父亲对花花的喜爱我不仅是看在眼里的,昨晚吃饭时,我也明确跟蒋正说过这话。
有句老话叫‘君子不夺人所好’,我不知道蒋正是什么学历,但从他平时的言谈我能看得出,他没理由不明白这道理。
何况还有句话叫‘再穷不卖看家狗,再富不弃结发妻’。
狗又不是别的东西,养过狗的都知道,就算这东西再不乖,养久了也会养出感情,没什么特别原因的话,是不会卖掉的。
蒋正…怎么会提出这么冒失的请求?而且看他这口气,还很有点志在必得的架势。
“行了行了,小江都没说话你俩瞎叨叨啥?赶紧干活行不行?这次是啥情况?你俩给说说吧。小江,上着班呢,别玩儿手机了!”
驼叔有些不耐烦的催促了起来,看上去有点恼羞要成怒的意思。
我匆忙给蒋正回了条信息,告诉他我正有事在忙,狗的事以后再说,发完便收起了手机。
胜利一边开车后门,一边说道:“车祸死的,大清早的估计还没睡醒就开车出去了,看看,这就叫赶着去死啊。”
“啊,在哪儿出的事啊?死了几个?”驼叔问到。
胜利答道:“在阎王殿…一江不知道‘阎王殿’是哪儿吧?其实就是‘闫家店’,之所以这么叫那里,是因为那儿的路况非常乱,高速路口,下县岔道口啥的都集中在那儿,咱县一年要是有十起车祸,那起码有八起半都是发生在那里,所以我们就直接管那儿叫‘阎王殿’了…没几个,就一个。”
我搜寻了一下记忆,在县城最东面确实有这么个地方,过去那个路口,也就算彻底出了北安范围了。
“这人呢,自己不看路,横着出来一辆大卡车他也没看到,直接钻进卡车下面了。”
胜利冲我比划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接着说道:“好巧不巧,赶上那么股寸劲儿,轿车车顶连着人的脑瓜子齐刷刷切了下来。切下来还不算,一推一挤,脑瓜子直接烂了,撒的哪儿都是,所以咱们给带回来的…只有脖子以下。”
说着话,车后门已经完全打开了,车厢里放的仍旧是那副我已经见过的冷冻棺。
无头尸啊?
听到胜利的描述,我有点紧张的咽了口唾沫,对,是紧张,肯定不是害怕,肯定不是。
胜利冲我微微一笑说道:“嘿嘿,别害怕,切口给盖起来了,而且我们赶到的时候,这人的血已经流的差不多了,画面不会特别刺激,来吧。”
说完最后那句“来吧”,胜利便和解放一起上了车,去抬冷冻棺的里面那头。
我和驼叔则站在车下,拿着胜利刚发给我俩的新手套一起抬棺材的这一头。
“一,二,三!”胜利喊着口号,我们四人一起用力,冷冻棺被缓缓抬出了车厢。
我一直在提醒自己,千万别去看棺材里的尸体。
但是人的本性有时候真的是挺欠揍,我越是提醒自己,越是忍不住一眼又一眼的偷瞄着棺材里那十分之八点五的尸体。
一身深色西装,下半身看起来还比较正常,但上半身已经被液体浸透了。
看那些液体扩散的痕迹,很明显是从脖子处流出的,越往下越少。
感谢他穿的是深色西装,这样一来,即使流再多血,看上去也不会太血腥,只是让他的衣服显得颜色更深而已。
在这具尸体的脖颈处,正盖着一大团脏兮兮的破布,这破布不止遮挡住了伤口,还把整个脖子都盖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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