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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徐荣第一次杀人。
很奇怪的一种感觉,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般抗拒,也没有分外的恶心,好像稀松平常的一件事。
这一刀要是不砍在回纥人的脑袋上,掉脑袋的就是他的同袍。
同袍,他很喜欢这个词。在学宫时,教《诗》的先生说过一句“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在温北君身边时,温北君常常提及这二字。
夫长是个年轻人,但是腿有些瘸,上不了马,但是刀法狠绝,是上过战场的老兵了。
老兵不是年龄,而是从戎年岁长些,虽然夫长很年轻,但是已经上过七八年战场,和他这种新兵蛋子比,自然算的上老兵。
夫长反复的强调,这是温家军,后背可以放心的交给身后的同袍。
“看见我这条腿了吗,这是当年跟着温将军大破王庭的时候落下的伤,那些笑话我腿,在背后喊我左瘸子的,我心里都有数,别让我逮到,逮到了肯定拿鞭子抽死你们这群王八蛋。”
左梁随手扬了扬手边的马鞭,甩出破空声。
“夫长,您这腿骑的了马吗,马鞭就是用来抽我们几个的吧。”
徐荣知道是刘幔说的。
刘幔是有名的兵油子,讲究的是摇旗呐喊声最盛,距敌十步之外,刀剑不近于身。下了战场,嘴巴最毒,脾气上来的时候就算是温北君,元孝文都得讥讽几句。
已经习惯被骂瘸子的左梁一言不发。
“这是哪个兔崽子说的,老子数五个数自己滚出来,要不然老子揪到你直接砍了你的脑袋!”
一声怒喝穿透了人群,直直的灌在徐荣的耳朵之中。
刘幔漫不经心的吹着口哨。
“五,四,三,二,一,好,真以为老子不知道是谁说的吗?”
老都尉王奕一把薅住刘幔的衣襟,“老子在玉鼓待了这么多年,什么人没见过,轮得到你这个小崽子在这胡扯。”
刘幔伸手想要把拎着他衣襟的手打下去,可是他失败了,王奕看似干枯的手掌分外有力,他如何都挣脱不开。
“你是哪个?”
王奕一字一句的说,“我是玉鼓城城主,温家军都尉,王奕,需要我给你看一看我身上有多少处刀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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