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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天生我材必有用(第2页)

但却又再一次,在日复一日的流浪中,蹉跎了几年的光阴。

他都记不清自己投了多少名刺拜帖,也记不清自己听过多少冷嘲热讽,更记不清自己吃了多少碗闭门羹。

仿佛无论他怎么努力,犯官之后,商贾之子的标签,都像从出生那天起,就牢牢刻在他脸上的刺青一样,永远摆脱不掉。

没人帮他造势宣传,提及李白,那些掌握了舆论权的达官贵人,都只会记得,李白,身份卑微,小有诗才——

仅此而已。

但李白不信命!

他也不服输!

四十岁的他,还如同少年时那般,充满锐气,抬头挺胸,执剑步入荆棘丛中,哪怕满身伤痕,也死不回头!

他如一块顽石,无论社会如何打磨,始终都棱角分明。

他如一枚璞玉,无论尘土如何遮掩,始终散发着独特的光芒。

公元742年,玄宗皇帝改开元为天宝,李白的机遇也在这一年到来。

玉真公主这一年前往王屋山接受道箓,皇帝下令诏天下道门精英随行,李白的好友元丹丘也在其中。

这一次,元丹丘不再假手他人,而是准备亲自开口,向玉真公主举荐李白。

终于,在四十二岁这一年,李白接到了来自长安的书信,诏他入京!

李白受到书信,欣喜若狂,写下了——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二千余里的路程,李白只用了十天时间就飞奔而至。

李白被授予翰林供奉的官职,相当于皇帝的文学侍从,严格来说都不算是官,无品无级,不在百官之列。

但即便如此,也要得益于李白过去二十多年的奔波游走,把自己的诗名传遍了大江南北。

恰好此时唐玄宗改了年号,需要有人替他歌颂功德,润色鸿业,这才给了李白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李白也很珍惜这个能在皇帝面前露脸的机会。

玄宗皇帝最初大概也是欣赏李白的,给了他很多展露才学的机会。

他先后为皇帝写了《宫中行乐词十首》、《得宝歌》,甚至在天宝三年暮春时,玄宗与杨贵妃于兴庆宫赏牡丹花开,还让李白随行,奉诏写诗。

他写下了《清平调词》三首。

其中最让人惊艳的诗句,莫过于——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此时的李白春风得意,吃穿用度都是皇家供应,却差遣频繁,处于事业期的巅峰。

毕竟大老板是这个天底下最有权势的人,换谁来不得迷糊?

李白既然深受皇帝和贵妃的喜爱,自然也就成为了王公贵族们宴席上的常客。

过往那些拜门不得入的朱门府邸,如今一个个抢着向李白敞开大门。

甚至连玉真公主所在的玉真观,对李白而言,也丝毫不会感觉到陌生。

李白俨然成为了长安的第一大红人!

风头无两。

只是,这种日子持续了没多久,让人各种羡慕嫉妒眼红的主角李白,却首先产生了厌烦的心理。

这份工作,虽然薪酬不菲,且备受社会尊敬。

但,却不是他从小立志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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