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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硕大的光头在月下飞起,最终落在白花花的雪地里。
城中失火,火光冲天,照明了蓟城的夜空。
厮杀声与哀嚎声在后半夜才消退下去,当蓟城再度安静时,火势已经被扑灭。
各家各户那堵死的门窗在同城义军的呼唤中缓缓打开。
当人们走上街道上时,看到那些军容整肃的汉军正在收拢尸体,清理街道。
人们很意外,被契丹人统治了一百多年,他们无法想象真得存在一支破城后秋毫无犯的军队。
当他们对这支不同的军队抱有与疑惑时,一骑赤袍大将在森然甲兵的拱卫下走到街市正中央。
他的刀尖上挂着一个硕大的光头,那往日凶猛嗜杀的契丹老爷此刻如同一个猪头一般。
这一刻朱寿无论说什么,人们都会敬服地去听,这是威信的建立。
所谓的王者风范并不是虎躯一震就让人臣服,而是彰显自身的强大,通过杀戮与取代,人本身就是慕强的。
往日鱼肉百姓的契丹老爷虽然名声坏,但在人们的心中他就是强权。
朱寿斩下了契丹老爷的头,人们就直观地感受到他的强大。
“汉室子民们,吾名朱寿,来这只为办三件事,让汉人拿回自己的粮食,拿回自己的土地,拿回自己的尊严……”
他没有说重回中原,也没有说民族大义,北地汉人沦陷在大辽上百年了,对宋完全无感。
要打动他们,还得多说土地、粮食这些实际的。
“……放粮!”
随着朱寿一声令下,朴实的燕云人民仍然难以置信,不敢想有这等好事。
激战了大半夜又安抚百姓,夜幕已经退去,天边泛起了鱼肚白。
橘黄色的晨光洒在汉军众将士的脸上,他们眼神炯炯。
杨雄觉得这支部队有些不同,他们和以往的暴乱农民军不一样,他们破城以后能保持军纪。
自古以来农民军难以成事的原因就在于军纪差,难以形成战力,部队前期暴兵快,可都是乌合之众,不足成事。
朱寿率领的这支部队却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塑造军纪,快速形成战力。
杨雄感觉跟着朱寿混或许也不错,这兴许是一支前途光明的起义军。
“兄弟,走吃肉起,为兄给你庆功!”
朱寿拍着杨雄的肩说。
“不敢当。”
杨雄推辞道。
面对朱寿等人的热情,他有些羞愧当初自己的懦弱。
“兄弟,待会你和石秀一起在城中招募敢勇,拣选良家子,和你原先的部众编为一旅,全权由你统领。”
如今正是用人之际,对于杨雄这骁勇的武将,他是敢于放权的。
杨雄乃性情中人,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是纯粹的武人。
“哥哥,小弟……”
杨雄有些口痴,心中有千言万语却又觉得形容不了自己的心情。
“好好干,”
朱寿拉着杨雄就走,“别说了,吃肉去!”
朱寿是读过《水浒》的,对于书中的四大苦主(武大郎、卢俊义、杨雄、宋江)他最同情杨雄。
因为杨雄真得很爱自己的妻子,在杨雄的心里妻子是排第一的,夫妻之情是他最大的枷锁。
不过朱寿也没有干预他命运的想法,如果不打破那一丝牵挂,怎能让杨雄以后死心塌地为自己卖命。
朱寿从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他是朱元璋的子孙,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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