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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怨杨珏莹(第1页)

《江湖怨》-杨珏莹

有一天课间,安晴正在座位上写作业,前桌一个男生回头敲敲她桌子:“安晴,外面有人找你。”

安晴抬头一看,欣喜地跑出去:“哥!你怎么来了?”

来人大概二十三四岁,一米七八左右的个,皮肤有点黑,头发很短,比头寸长一点,身材挺拔板正,眉眼跟安晴有几分相像。这是安晴的亲堂哥,叫安志刚,前两年刚退伍转业回来,自己在镇上开了一个小的散打培训班。这会脚下一双高帮胶鞋,站姿仍能看的出军人的影子。

因为安晴爸爸的事情,安晴和爸爸这边的亲戚都不亲,唯独就跟这个堂哥走的近。七十年代初,他们爷爷作为资本家带着子女到碧水镇下乡改造,平反以后,有些人回去了,有些人选择留了下来。安志刚的爸爸是安晴的大伯,因为娶了碧水镇的姑娘,后来就一直留在了碧水镇。早些年她大伯还没发家致富,老家宅就在镇西,安晴表姨家旁边,有段时间表姨要去工厂上班,只能把安晴放在安志刚那里让他帮忙看着。

安志刚足足大安晴七岁,当时也是个十几岁的男孩子,哪里带的来几岁大的女孩子,于是自己玩什么就带着安晴玩什么,整个暑假带着安晴下河摸螺丝、捅马蜂窝、甚至偷西瓜都干过,一整个暑假把安晴带得人都黑了两圈。“净没干些好事!”表姨气得直骂,但安晴就是喜欢找他玩。

后来安志刚去当兵,路过南城总会去看看安晴,安晴也常常给他写写信,兄妹两人感情极好。

安志刚扔给她一袋大白兔奶糖,安晴从小就喜欢吃这玩意:“给你的!我不来找你,你也不来看我。”

“哪有?这周末本来就想去了。”安晴撒娇着说,她只有在这个堂哥面前才有几分以前的模样。

“今天晚上有事没?哥带你去吃饭,顺便带你认识几个朋友。”

“不上晚自习就行了。哥,我晚上去你那住!我想学电脑!”

“一句话的事!你们学校下坡那里不远有个光头饭馆,知道吗?你下了课就来。”

“知道!”

“要哥找人来接你不?”

“你妹有那么笨么,放心吧。”

于是安志刚笑眯眯地走了。

这天傍晚一下课,安晴整理好书包就出发了。她从张亦红口中知道杨三这段时间都不在镇上,所以她走的挺放心。事实证明也确实没什么事,她很快就到了光头饭店,当然,她也没想到还有另外一场意外在等着她。

当年镇上没有什么像样的饭馆,基本上都是快餐小炒,这家光头饭馆在镇上,当时以菜便宜、好吃被人津津乐道,连安晴跟同学中午都来吃过两回。这家店后来开了很久很久,一直到20年以后,改名叫光头酒店,生意依然好到不行。

当天她推开那扇门上还贴着过年红对联的玻璃门,眼前的情景让她愣住了。饭店中间摆了三张圆桌,二十来个男青年围着桌子坐着,屋子里一股烟味,混着厨房间里爆炒辣椒的味道,熏得安晴差点咳起来。他们大多穿着当时流行的夹克衫、喇叭裤,有几个人挽起的手臂上能清楚看到纹身。如果不是看到其中一桌上正诧异地看着她的卫南,还有他旁边正笑眯眯对她招着手的安志刚,她以为自己走到了哪个正拍着黑帮题材的片场。

而屋里原来正高声说话的汉子都突然不自觉地把声音降低了几分,穿着一身淡紫色校服,绑着高马尾辫,干干净净的一个女孩子,怎么看都像是一只误入儿狼群的羔羊。一时间,所有人都看着在门口站着的安晴,安晴在人群里还看到了那天在派出所跟着卫南的两个男孩子。

安志刚站起身,笑着地跟安晴招手,指指自己身边的空位:“来,过来这边坐!”

安晴只好走过去,她卸下身上的书包,把它放在后面一把空的凳子里,坐到安志刚身边,右一侧坐着卫南。两人眼神对碰了一下,又默契地错开。

安志刚一只手搭上安晴的肩膀,炫耀似的跟卫南说:“来,介绍一下,这是我妹,亲的,叫安晴。”

同样的话语那天夜里卫南也说过:“这我妹……亲的,懂不……”安晴抬眼看了一下卫南,卫南的神色有点复杂,她觉得有点好笑,主动叫了一声:“南哥。”

“咦?”安志刚身子拉直了一些,手还搭在安晴肩膀上:“你们认识?唉……安晴,你不会是还记得这个哥哥小时候带你玩过两天吧?”

“噗……”对面那个头发贴头皮的男孩子嘴里一口啤酒喷在桌布上,旁边两个人从座位上跳起来:“要死了,永进!你这让我们一会吃屁啊。”“滚!不吃就滚隔壁桌去!”这个叫永进的男孩子一脸凶相,说完扭过头看看卫南和安晴:“卧槽!南哥你带过女娃娃?”

安晴跟卫南很震惊地对看了一眼,安晴拍拍她哥的手:“就前几天在表姨家门口遇到过的……谁还记得那么小时候的事情啊?”

“不记得了是吧?你那时候还小,不记得也正常。就那个暑假,我有两天没空带你。他!”安志刚指指卫南:“带你去捅马蜂窝的是他,可不是我,最后害的我被你表姨骂个半死!”那天安晴回来额头被蛰了一个包,肿的发亮,把表姨给心疼坏了,冲着安志刚连吼了好几句。表姨生气起来那声音是够响,一般人真受不了。

安晴自己一点印象都没,只记得当时被蜜蜂蛰的那下确实挺疼。当时安志刚也贪玩,有时候就把她扔给他认识的人管一管,别饿着别丢了就行,乡下小孩养的没那么精贵。安晴从小就好带,吃东西也不挑,给口饭吃就行,跟安志刚好多朋友都一起吃过饭一起玩过,还真对卫南没什么印象。

唯独卫南眼角余光看了她一下。原来是她!他有印象是因为那年他已经12岁了,能记事。12岁正是开始长身体的年龄,半大的男孩子吃多少都容易饿。卫东那时候刚去当冬哥汽修店当学徒,对他只能管饭不管饱,中午经常让他自己做饭吃,他吃不饱就外面看着有野果山货就摘点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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