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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华史第一卷《祖先》和第二卷《国家》在北京首发时,我跟媒体有一次对话。记者问:你用一己之力,在五到八年的时间内撰写三十六卷本中华史,不难吗?
我答:难,当然难。
记者又问:不累吗?
我答:累,当然累。
记者再问:有办法吗?
我答:有,当然有。
我的办法,是临睡前读侦探小说。
新星出版社的谢刚和褚盟听说,便把他们的“午夜文库”陆续寄来,结果让我在无意中又学了一招。
这一招是迪弗的,叫“走格子”。
走格子是一种刑侦手段。具体方法,是在头脑中将犯罪现场画上若干格子,然后一格一格地收集证据。这样做的好处是不会漏掉任何线索,而且效率很高。这种高效率的手段,完全可以用于写作。《祖先》就是这样写出来的。夏娃、女娲、伏羲、炎帝、黄帝、尧舜禹,六格。《青春志》也是这样写出来的。刺客、情人、战士、人臣、使节、鬼神,也是六格。
只不过,迪弗是“走格子”,我是“填格子”。
但到第五卷,难了。
最大的困难,是这段历史时间长,头绪多,人物关系复杂。从公元前722年春秋开始,到公元前221年战国结束,整整五百年。平均下来,一万多字之内就得说清百年。这当然并非做不到。但如果既要讲清楚来龙去脉前因后果,又要有血有肉有声有色,那就太难了。
然而必须做到。
在我看来,一部好的史书,史观是不能没有的,那是灵魂;史识是不能没有的,那是骨骼;史料是不能没有的,那是血肉;史感也是不能没有的,那是神采。没有神采就没有魅力,历史也就仍然是手术台上的木乃伊。
那不是我要的东西。
史感的获得当然要靠同理心,但同时还需要一项技术支持,这就是还原现场。还原现场才能身临其境,身临其境才能感同身受。这就决定了本书不能是剧情梗概,而应该声情并茂,栩栩如生。
也就是说,只能攻其一点不及其余。
问题是如何取舍。
首先看是否不可或缺。比如齐桓称霸和商鞅变法,分别是春秋和战国的两件大事;田陈代齐和三家灭知,则是春秋与战国的分水岭。至于开春秋之篇的郑庄公,终战国之世的吕不韦,也不便缺席。由此及彼,宋襄、晋文、秦穆、楚庄、阖闾、夫差、勾践、子产、三桓、苏秦、张仪等等,都非说不可。再加上其他相关人物和事件,已是满满当当,济济一堂。剩下的,便只好割爱。
割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好在秦王嬴政,还可以留待将来;也好在申包胥哭秦、信陵君救赵、蔺相如会渑池等等,读者已多有耳闻,不妨舍去。至于同为食客,为什么选冯而非毛遂,则因为冯更具有代表性,故事也更有看点。因此,尽管后者为我们贡献了“毛遂自荐”和“脱颖而出”两个成语,我仍然选择冯。
代表性、典型性和故事性,这是第二条原则。
第三是可读,尤其是要为读者排除阅读障碍。先秦毕竟古远,让读者记住那么多名字就不容易。办法之一,是尽可能让同一人物反复出现。实际上,只要文章做足,是可以一叶落而知天下秋的。
效果如何,请君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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