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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庆功宴(第2页)

不得不承认,程一诺的表现比他预想的还要好。

这个丫头很百变,她总是会在自己意想不到的时候,带给他震感。

当她和霍云启站上舞台时,作为一个素人,她的风采竟然完全没有因为霍云启身上强大的光芒而压下去半点,在灯光下,那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孩,如一颗未经雕饰的水晶一般,呈现在所有人面前。

没有雕饰,才会本真。

当听到她开唱的第一句,陆宇琛就已经相信,她赢了,至少,在这今天的舞台上,她赢了。

清零透彻,不含杂质。

即便技巧有待磨合,但是这首歌的十分神韵,她已经唱出了八分。

平心而论,他其实一直都不相信程一诺可以成为闪亮的明星,不是她没能力,而是她的性格不合适。

她害怕改变。

更害怕被别人改变。

所以无论是在五年前,还是在五年后,他都能第一眼认出来,她还是那个程一诺,那个会在太阳底下笑得跟个向日葵似的姑娘。

其实。。。

如果可以,他很想把这棵向日葵养在自己圈子里,没人能看到,没人能碰到,只有他,可以每天看到她的笑脸。

但是,很明显,向日葵是不能圈养起来的。

她得长在向阳的地方。

盯着台上笑得娇俏动人的姑娘,陆宇琛轻轻吐出一口气“程一诺,你是天生来克我的吗?”

观众席的最后面,一个穿着时髦漂亮的女人紧盯着舞台上那个不断弯腰道谢的女孩。

脸上布满了不可置信和难以压抑的阴沉。

程一诺为什么会登上舞台?竟然还是跟当红歌手霍云启同台。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公司今年派出去演唱的,应该是鼎盛的签约艺人rechile。

再说了,《天籁之声》是公司老牌活动,它的知名度在圈内圈外都是非常高的,能登上《天籁之声》的舞台,这本身就是很大的一个挑战和机会,可以说是圈内每一个艺人都求之不得的机会。

可现在,这个机会竟然会落在程一诺这么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头上?

女人放在腿上的手逐渐握紧,眼中的阴骛一点点积累。端庄秀丽的面容逐渐扭曲。

但很快,她又调整了下呼吸,脸上的表情恢复平静。

她是凌筱。是陆家内定的儿媳妇。无论在什么时候,她都不能失态。

《天籁之声》是鼎盛每年最大型的一次歌手比赛,作为陆家内定儿媳妇,凌筱自然也要来观看镇场,本以为今年也会是像以前一样,无聊地独自待到散场,没想到,竟然会看见如此震惊的一幕。

能够临时改变上场歌手,并且对歌手有选择权利的,公司上下,也只有陆宇琛了。

凌筱心里猛地一咯噔。

果然,他们俩又混在一起了吗?

女人漂亮的眸子逐渐染上一丝阴毒。

程一诺,五年前的遭遇还不足以使你醒悟吗?像你这样一个白痴,竟然还想着跟我斗?

我会让你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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