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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庆哥,这,这些狗鞑子,他们,他们真的会攻进城里来吗?”
沈阳城高耸的城墙上,寒风凛冽,依稀还夹杂着细碎的小雪。远处,尽是层峦叠覆的各色旌旗,一眼根本望不到边际,尤其是最中央一杆隐约可见的明黄色旌旗,格外的刺眼,那正是后金之主、老奴努尔哈赤的王旗。
青灰色的城墙垛口边,一个身材矮瘦的少年,用力的将要流出来的鼻涕,抽回了鼻孔里,有些颤抖的看向了身边被称作‘元庆哥’的高大青年,不知道是太冷,还是心中太过惊惧。
李元庆眼睛习惯性的微微眯起,看向了不远处的后金营地,嘴角边忽然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冷笑,“顺子,不会的。沈阳城城高墙厚,又有我大明数万大军镇守,这些狗鞑子除非是插上了翅膀,否则,怎么可能攻的进来?”
“呃?那就好,那就好。对了,元庆哥,这些狗鞑子真的是三头六臂的怪物么?”
这叫顺子的少年不过只有十五六岁,他显然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李元庆缓缓笑了笑,刚要开口,心口处却一阵绞痛,咳嗽几声,咳出了几丝带有鲜血的浓痰。
顺子赶忙扶住李元庆的身体,“元庆哥,你伤还没好利索,小心一点。咱们先歇会儿吧。”
李元庆摆了摆手,有些吃力的靠在了垛口上,极目远眺向不远处四散开来的后金营地。
事实上,李元庆并不是真正属于这个世界的人,而是一个来自500年之后的灵魂。
后世时,李元庆常年混迹在华夏南方广袤的口岸线上,是一名颇具实力的玩药材的期货商人。
十六七岁,李元庆就从鲁中山区的老家里跑到特区,辛苦打拼了十几年,一路艰难攀爬向上,事业正进入了蓬勃的上升期,与那位华南师范大学的女博士的婚期,也正式被提上了日程。
但谁知,陪几个客户一场宿醉之后,一切~,却换了模样。
眼下,正是大明天启元年三月十二日。
刚刚过了冬,老奴努尔哈赤便等不及了,几尽举后金全族之兵,近十万成年青壮,号称二十万大军,对大明发动了春季攻势。
而这第一站,便是辽地的腹心----沈阳城。
李元庆虽是最底层的草根出身,文化程度有些上不了台面,但他那位娇媚可人的未婚妻,却是历史系的高材生,爱屋及乌、耳濡目染之下,李元庆对明末的历史,也多少有些了解。
虽然仅是一些皮毛,但对整体的形势,李元庆的心里,却是有着清晰的认知。
后世的历史已经证明,不论是辽东巡抚王化贞,还是经略袁应泰,对于此次后金的春季攻势,都没有太好的应对策略。
沈阳城的失守,只在朝夕之间。
原本,李元庆也想过赶紧逃离这是非之地,只可惜,此身不过只是一个最底层的大头兵,之前,又在与人斗狠时受了重伤,想走也走不了。
后世时,虽处于和平年代,但李元庆吃饭的行当,却是比真实的战争更加残酷,稍有不慎,小命搭上都是轻的。一路走来,这样的例子,李元庆身边早已经不知凡几。
但~~,老话说得好,危险越大,机会却也就会越多。
后世李元庆之所以会选择这个‘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买卖,就是不甘于平凡,不甘于廉价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一辈子浑浑噩噩,活不明白,正如当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之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明末是乱世,但同时,却也是华夏历史五千年来最重要的一个节点。
甚至,没有之一。
进,可奠定数百年霸王基业,退……后世的历史已经证明,辫子朝的消极影响,哪怕到了后世那个科技文明如此发达的年代,都不能完全清除。
不过,心中所念虽是甚多,但李元庆却深深明白,无论做什么,饭都要一口一口的吃,路都要一步一步的走,想要有所成,还是得先把握住现在。
按说,此时李元庆还是伤兵,本不应该上城墙上来守城,但后金大军的逼近,整个沈阳城,早已经是风声鹤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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