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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人走到夏野面前,膝盖一软,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叽里呱啦的说着话,低下头,吻在了他的靴子上。
“干什么?”
夏野蹙眉。
“他说只要饶他一命,就一辈子效忠你。”
菘果翻译。
“不需要!”
夏野拒绝,就算要奴隶,也得是个养眼的妹子吧?这个野人算什么?
野人的衣物很少,只有腰上围着一条草裙,所以晒得很黑,不过这货貌似是个爱干净的,别的野人头发乱糟糟的,像个鸡窝,还有虱子爬来爬去。
这个野人倒是没有,并且梳成了莫西干发型,像个大鸡冠,很是扎眼。
菘果翻译了回去,野人激动了,爬在夏野的脚边,伸出大舌头,使劲地舔着靴子。
舔靴子是荒域古森野人的习俗,代表着臣服。
砰!
夏野抬脚踹在野人的肩膀上,把他蹬开了,长筒靴上全是血渍和泥土,这个野人也不嫌脏。
“他说他很高,很强壮,可以干很多活!”
菘果继续翻译:“他尤其擅长剥头皮。”
“印第安人听到你这话,绝对把你的卵黄都打出来!”
夏野忍俊不禁,剥头皮也能算手艺?不过话说回来,这个野人是挺高的,一米九多,体格壮硕,肌肉发达,而且看装死逃跑的样子,也很灵活,这要是去打篮球,就没大鲨鱼什么事了,绝对可以称霸篮下。
野人看到夏野打量他,立刻咧开嘴,露出了一口牙齿。
夏野知道,挑奴隶,一般要看牙口,野人这是在向他证明,自己很健康。
“咱们需要一个喂马干杂务的随从,我看他智商还可以,训练一下,说不定可以胜任!”
菘果解释。
“好吧!”
夏野同意了,看着野人的眼睛:“从今天开始,你就叫星期五了!”
“为什么叫星期五?星期五又是什么?”
小萝莉抓着头发,一脸懵逼,算了,不管了。
“你会说野人语?”
夏野好奇。
“当然,不是告诉过你嘛,我超厉害的!”
小萝莉很得意。
这个野人的确有眼力劲儿,在获知小命保住后,立刻欢呼了起来,第一时间跑到了野人酋长身边,用一把小石刀,把它的前额头皮剥了下来,接着跪在地上,献给了夏野。
“问问他这个骨头是什么?”
夏野晃了晃那些血红色的指骨,至于头盖骨,一脚踹飞了,他可没这种变态收集癖。
“他说叫酋长把这个叫‘狂骨’,是从一个野人部落中偷来的,吞食上面的气息,可以瞬间提升一个人的战斗力,不过之后会虚弱上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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