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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这人穿了红衣,那简直了……
怎么就可以这么好看呢。
林深鼻腔又立马流出了温热的血液,他咳嗽了两声,费了很大定力才冷静过来。
色即是空。
“你很喜欢那个人?”春风将视线又投在了楼下的河上石桥,目不转睛地看着,眼神有几分空洞。
“对,很喜欢。”林深想也没想就说。
那是陪了他几辈子的人,哪怕时空不同,可都是给过他丰沛情感的,独一无二的存在。
跨过山河重重,如歌岁月,拥抱那一个个看似不同又归属一人的灵魂,最终找到主体,然后……
扒了他的衣服,狠狠地上他。
一谈到那个人,林深脸上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柔和中带着一股显而易见的幸福,就像漂泊在外的游子说到家乡。
春风看了,不知为何,竟觉得心中有些空落落的。
大概是因为,他不知喜欢一个人是何滋味。
真羡慕这些会动情的人,动情意味着他们还活着。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滋味?”春风有些好奇。
为什么会喜欢一个人。这世界上倒有很多人喜欢他,为了他不顾一切,可他自己都看不通透,想不明白。
“喜欢一个人……那就是很想上他。上到实在累了,再搂着他睡觉。睡醒了有力气就继续上,上完了就挤在房间里洗漱,然后一起吃早餐。”
简单粗暴。
春风只当林深在说玩笑话,挑眉问了一个问题,“那你喜不喜欢我?”
林深脑门滑过一排黑线,这么直接的吗?你对不对得起封建社会下含蓄内敛的人格特性?
“当然不喜欢!虽然……尽管……你确实是有那么一丢丢好看?但是,这世界不是靠着一张脸就能为所欲为的!我们讲究的是内在,是人格的魅力……”
“一个有人格魅力的人,比空有一副皮囊的人更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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