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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连昌想了想,还是拒绝了。
现在小壮已经决定去府衙当兵,老婆在作坊做工,翠儿又进城去帮忙,只剩他和五岁的尕娃,忙完地里的活儿,去作坊里忙活上半日也能有个一二十文的收入。
再说,这姝儿丫头很厉害的,说不定隔三差五便能有用得上自己的地方,帮她做上一些木工活儿,总也比四处漂泊的好。
马连昌也是问了洛夜阑有没有出外的心意,结果洛夜阑将头摇的跟个拨浪鼓似的。
“不去,娘子孩子热炕头,以后我就在家陪着娘子种地。”
许久未见于氏了,想起昨夜她的温柔似水,他便一阵心情激荡。
以前是因着生计所迫外出做工,现在,他有着这么厉害的一个闺女,还用得着他操心什么?
再说,家里现在满打满算可是有着近两千亩的地呢,两千亩!
这是个啥概念!
帮着丫头侍弄好那些地,可比什么都强。
见此,马连昌倒也很替他开心。
家境不同了,也确实不用再出去四处奔波了。
夜御觐倒是个老狐狸,在家里也没什么可干,和村里的几个老头用了一个早上的时间就混熟了。
这人不但见识广,说话也是极有水平,几句话就将村里那些老汉的祖宗十八代以及有着多少人口,甚至家里有着多少存银都给问了出来。
而那些人对他是丝毫没有防备,都是很愉快地与之交谈着。
等将话题拐到了丫头和自家儿子的身上,自是收获了一波又一波的夸奖和好评。
听闻那丫头几乎是日进斗金时,就连夜御觐都是十分诧异的。
怪不得那臭小子如此有底气呢,原来这丫头这么有本事。
嗯,这样的儿媳妇娶回来倒也不错。
看着围着丫头又进了山的夜司辰,夜御觐暗自叹了一口气。
儿大不中留啊。
夜司辰这个不懂人情的家伙,终于有了可拱的白菜了。
算了,人生苦短,只要孩子开心便好。
虽戴着面具,但他能够看得出来,儿子在这里,真的过得很开心。
照旧猎了不少野物回来,那狮王又给她送来了两头狍子和一头鹿子。
鹿子那么可爱的动物洛轻姝是舍不得下手的。
但狮王送来的,就另当别论了。
狮子老虎都是最厉害的猛兽,从它们口中省下的这些较珍贵食物,她自然也是不会拒之门外的。
果断割了鹿茸收起,那鹿血她也是一滴不剩用罐子装了起来。
等粮食酒酿好,用它们泡些药酒和血酒来喝,不但可驱寒保暖,更能强身健体。
今日这鹿子留下做了吃,那狍子明日送进醉味轩卖了吧。
左右太多也吃不完。
说起来,那醉味轩的厨子还真是不错,有了自己送进去的调料,那些野味他总能做出很可口的美食来。
等众人看见那狍子和鹿子,都是集体闭了嘴。
这丫头,得了什么都不奇怪。
夜君麟此时正坐在炕上研究着手里的牙具呢。
这东西做得,简直是有些太讲究好看好用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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