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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阿关心儿子死活,再也顾不得输赢,跑出圈子奔入猪圈来救七角。
他见七角像个没骨头的屎人一般,在自己手臂里软塌塌的耷拉着,认为儿子被巫归打死了,几十年来第一次嚎啕大哭,恨不得吃了巫归。
这时却听‘噗’的一声,手中的儿子将一股带着粪水的血喷到他脸上,七角悠悠的醒了过来,嘴里哎呦叫痛。
“吾儿,你还活着!”光阿惊喜异常。
七角转了转头,在人群中找到巫归,艰难的抬起手,指着巫归说道:“我、我不服!再来、打。”
说着就奋力挣扎着想要站起身来,可是刚一动弹便感到身上痛的似乎全身骨头都断了,叫了一声又倒在他爹怀里。
“呵呵。”吴归笑了笑,没有理他,从平台边上的螺旋梯子往下走。
下到水面上,将头上黑色燧石制作的,代表黑荆巫师身份的发簪交给猪大肠保管,又把腰里的树皮围裙一扔,直接跳入水中洗澡。
洗干净了一看,浑身青一块紫一块,在水里照了下,也是鼻青脸肿的猪头模样。
巫归见到自己的尊容,不禁出声骂道:“擦你大爷的,老子明天就出发了,却搞成这副鬼样子,真是衰到家了。”
不过想起这番大胜光阿父子,还把七角打成死狗,他心中又高兴起来:“付出这点皮肉伤的代价值了!”
清清爽爽的走到台阶上,猪大肠已经找了根能消炎的嫩血藤,在嘴里嚼碎了敷在巫归身上的破创上,又为他用麻布裹住。
“归哥,你的裙太脏了,我给扔了。”收拾完后,猪大肠说道,
巫归看着自己的裸体,眼睛一瞪,骂道:“你叫我就这么走出去?”
“那有啥,谁还没光过身子?”猪大肠没心没肺的说道。
的确,在丛林里成年男人光着身子乱逛,并不是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人们见了都不会多瞧一眼,只是有些丢脸,有失身份而已。
巫归可接受不了甩着大几吧在人眼前晃悠的行为,在猪大肠头上猛敲一记:“我乃身份高贵的黑荆巫师,你叫我光屁股乱窜,以后族人还会不会敬我?还不快给老子找件衣服去!”
“哎呀!早知道就不扔了,让你穿屎裙得了。”猪大肠捂着脑袋向上爬去,其实是他看着脏,不想给巫归洗。
在梯子上迎面碰到嫘织家的那个男人,男人手里捧着一叠麻布说道:“猪小弟莫要去了,我给巫师大人带衣服来了。”
“快拿来。”巫归走过去接过嫘织家人送来的麻布衣服,打开一看,麻布短裙之外,还有一件桶状的长衣,一条水牛皮带,外加一双结实的皮绳草鞋。
巫归穿上这套行头,顿感文明的气息又回到了自己身上:“太好了!真是舒坦啊!”
猪大肠和那男人看到他的样子,都惊讶不已。
土著光身子惯了,穿上衣服他们会浑身不舒服,见到穿衣服的人,也是看不顺眼,就如女萝那样,不但不能得到别人的欣赏,还被当成怪癖。
可是巫归不同,他好歹也受过现代教育,是懂礼仪之人,言行姿态自有一种莽荒之人所不具备的文雅高深。
以前和光着身子脏兮兮的和土著人混在一起,他也不太注重形象,所以也看不出有太多的不同之处。
现在穿上衣服,顿时气质大变,衣服穿到他身上显得那么自然,那么妥帖,仿佛上天注定他就是穿衣服的人。
在猪大肠二人的眼中,黑荆巫师裹着灰白色的长衣,虽然身带伤痕,但是却长身玉立,笑容深邃,不似粗俗凡人。
“归哥(巫师大人)真不愧是得了神眷之人!”二人都不由得竖起拇指啧啧称赞。
巫归这时才悟到了个人形象的重要性,果然是人靠衣装马靠鞍装,在土著部落里也是如此。
他决定以后只要不是外出冒险,在人前露面时都要把衣服穿整齐了。一是答应了女萝帮他宣传穿衣习俗,二则可以烘托他巫师身份的与众不同,赢得人们的敬意。
穿好衣服,又把头发盘好用黑簪固定住,巫归想象了一下电影里仙人的做派,于是便抖了抖长衣,做出一副飘飘欲仙之态摇摇晃晃的走路,结果画虎不成反类犬,反而极似某个邪教神棍。
不过就算这样,也足以哄住没文化的土著人了。巫归风姿飘逸的上到平台上来,半裸的人群见到全身都穿着衣服,面带神圣仁慈之色的巫归,态度果然和之前完全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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